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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时应势,求实重效——王军副部长在第六届中日韩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上的发言

 

顺时应势,求实重效

 

                                             

              ——关于中国会计准则建设及与国际趋同进展在

                         第六届中日韩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上的发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副部长

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  秘书长  

王军  

(2006年8月31日?首尔)

  

  

尊敬的李孝翊主席、斋藤静树主席、琼斯副主席,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早上好!

  十多年前,我曾到首尔访问,并被这座城市悠久的历史、美丽的景色、蓬勃的生机、儒雅的民风深深打动。今天,旧地重回,心中荡漾着难以抑制的亲切和喜悦。尤其是看到在大家精心培育和共同努力下,中日韩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之间的协商联系机制越来越焕发出蓬勃活力,更令我兴奋不已。在此,我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并以我个人的名义,对本次会议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祝贺,对韩国会计准则理事会成立七周年表示热烈祝贺,并对韩方举办本次会议所做出的巨大努力表示感谢!

  下面,我愿意结合过去一年来中国会计准则建设及与国际趋同的进展情况,与诸位交流动态、交换意见、展开讨论,并期待着在讨论中深化共识、协调立场,共同推动中日韩会计交流与合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在继承、借鉴、趋同过程中实现中国会计准则创新

  今年2月15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与经济发展进程相适应、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这是中国会计改革与标准建设史上新的里程碑,是中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这套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基本准则,其作用是指导具体准则的制定和为尚未有具体准则规范的会计实务问题提供处理原则,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统驭作用,主要规范会计目标、会计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原则等;二是38项具体准则,主要规范企业发生的具体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三是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主要包括具体准则解释和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等,为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提供操作性规范。她的颁布不仅较好地继承发扬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会计改革的成果经验,吸收借鉴了国际通行会计惯例的合理成分,而且实现了会计准则建设的许多突破和创新:

  (一)较好地解决了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问题。中国经济体制转型初期,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存、会计制度占据主导地位。会计制度是按行业划分,以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会计报表形式,对会计问题作出的规定。为了适应中国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需要,中国政府一直大力推进会计改革。继1992年中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之后,从1997年起,中国财政部又陆续发布了16项具体会计准则,制定了股份公司会计制度;2000年以来,又先后制定了《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进一步打破了分行业、分所有制制定实施会计制度的模式。这些改革成果和政策措施,有力地提高了中国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对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强中外经济交流与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如何正确认识、妥善处理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之间的关系问题,日益变得重要而迫切。在对中国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进行全面、冷静、科学的总结、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国际会计惯例发展趋势,我们传承创新,构建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奠定了会计准则在会计标准中的主导地位。这套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强化了基本准则的统驭作用,健全了具体准则的规范范围,突出了应用指南的操作引导,系统、完整地规定了从确认、计量到记录、报告的全过程问题,不仅延续、发扬了传统会计制度可理解性、可操作性强的优势和功效,而且实现了原则性、稳定性与灵活性的统一,今后,实施会计准则的企业将不再执行相关会计制度,从而使中国会计标准建设步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二)较好地处理了中国国情与国际趋同的兼顾问题。会计既是一国经济发展的客观反映,又是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只会讲汉语、日语或韩语,不可避免地会制约和影响我们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但反过来,如果要求大家都只讲英语,不讲母语,甚至放弃母语,则既强差人意,又很不现实。理性的选择,是让大家都既能用母语思考,又能用一国接受的语言表述。会计标准中的“世界语”,就是具有公认性、普遍性、权威性的国际会计惯例。基于这一认识,我们找到了一条两者兼具、兼顾各方利益的趋同之路,提出了会计国际趋同的四项原则:

  ——趋同是进步,是方向。任何一个不想游离于经济全球化时代背景下国际市场之外的国家或组织,就不能无视国际趋同这一发展大势。

  ——趋同不等于完全等同。各国在经济环境、法律制度、文化理念、监管水平以及会计信息使用者和会计人员素质等方面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忽视各国国情,忽视会计发展阶段和环境特点的等趋同是难以实现的,也是没有必要的。

  ——趋同是一个过程。各国国情的差异决定了合作自愿性,需要积极且不断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建新机制,努力追求符合国际需求、效率和全球多样性发展要求的趋同机制;同时,在当前一个时点上的趋同,在今后某个时点上又可能产生新的差异,因此,趋同是动态平衡,趋同需不懈追求。

  ——趋同是一种互动。趋同并不意味着单向运动。它是世界各个国家之间、各国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之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与各区域性会计组织之间,相互沟通,相互借鉴,相互认可,共同提高的一种双向、良性互动。遵循它,就能更好前进;违背它,就可能事与愿违。

  本着这四项原则建立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妥善处理了中国国情与国际趋同的关系,在关联方披露、资产减值转回等问题上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在其他一些准则涉及的技术细节上表现出较高的灵活性,取得了国人认可、国际认同的良好成效。中国国内有关监管部门和企业界对这套准则体系给予充分肯定;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明确指出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了实质性趋同;欧盟、俄罗斯和在座诸位也表示了赞赏和欢迎,使我们倍感欣慰。

  (三)较好地体现了后发优势和传统文化的积极影响。中国此前陆续发布的16项具体会计准则没有编号,今年一揽子发布38项具体准则,准则编号问题自然提上议事日程。但是,不论是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还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其编号都是按照发布时间顺序排列生成。我们认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是一揽子制定并发布的,具备整体性优势,应该在准则编号上以实用性为导向,不拘陈规,寻求创新,体现系统性、规范性。经过反复讨论、座谈、征求意见,我们最终确定了“一般准则在前、特殊业务和行业准则居中、报告准则断后,按照准则所涉及主要报表项目在报表中的顺序依次排列”的基本原则,对38项具体准则逐一编号。实践证明,按照会计要素及其确认、计量、报告的顺序排列,更加便于准则的学习、掌握和应用。同时,我们注意到,以英美法系的语言逻辑和表达习惯为基础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对多数中国会计人员和信息使用者而言都显得较为晦涩难懂。因此,在制定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时,我们坚持在实现实质性趋同的同时,要确保准则条文适应中国法规的行文风格、中国语言文字的表达方式和中国会计人员的阅读习惯,这为准则体系的学习、宣传和实施创造了更为便利的条件。

  (四)较好地解决了会计准则与审计准则的协调问题。在向市场提供真实、完整、公允、透明会计信息的过程中,会计准则与审计准则发挥着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作用。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审计准则规范财务报表审计和鉴证行为,两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关系密切。近年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国际审计鉴证准则之间的协调也在不断加强。相对于国际两大准则之间自发的协调和互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独立审计准则体系之间的协调和互动则是在中国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和积极推动下自觉完成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作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自律组织,负责起草独立审计准则;中国财政部作为行业主管和行政监管部门,负责审查并发布独立审计准则。因此,每一项审计准则的起草,均有财政部相关专业人员的深度参与。同样,会计准则起草中需与审计准则衔接的问题,也主动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人士的意见。在中国财政部的组织指导下,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独立审计准则自政策设计之初就达成了默契和共识,从而构成了一个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有机统一整体。

  二、在全面、周密、扎实基础上推进中国会计准则实施

  准则的制定固然重要,但确保准则顺利贯彻实施更为关键。中国财政部在研究、制定准则的同时,就同步考虑准则的实施问题。我们认为,准则实施是一个庞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广泛动员、集思广益,多管齐下、狠抓落实。为此,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缜密考虑,分步实施。关于准则的实施范围,最初有两种意见:一种是在所有大中型企业实施,另一种是先在上市公司实施,再逐步推广到其他大中型企业。经广泛征求意见和调查研究,考虑到上市公司会计基础较好、会计队伍素质较高、实施条件较为成熟,我们最后决定采纳第二种意见,即:从2007年1月1日起,先在中国1400多家境内外上市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此基础上,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其他大中型企业。这一实施方案公布后,社会反响很好,普遍认为财政部的决策是客观、冷静、科学、慎重的。

  (二)认真筹划,及早部署。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为了确保准则实施工作有计划、有秩序、有成效,财政部通盘考虑,统筹规划,并在第一时间做了安排部署。中国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副部长楼继伟在今年2月15日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发布会上对学习贯彻企业会计准则提出明确要求,中国证监会、国资委、审计署等部门对积极配合财政部做好准则实施工作作出相应安排。2月16日,中国财政部专门召开企业会计准则贯彻实施会议,对实施工作的各环节、各方面作了具体部署。此后,财政部会计司还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答记者问等多种形式布置、宣传实施工作,推动实施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制定指南,广征意见。高质量的应用指南,是准则实施的有力促进。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发布后,我们又集中力量,打了一场准则应用指南制定攻坚战。经过半年多的艰苦努力,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已于8月1日发布,并广泛征求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香港会计师公会和中国内地会计理论界、实务界等各方面的意见。财政部将根据各方面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力争在今年10月发布实施。

  (四)内部研修,精益求精。为了修改完善应用指南,也为了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财政部在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同时,有重点、有选择地集中一部分业内骨干,包括四大国际会计公司、著名上市公司和大型国企的会计专家以及证券监管系统的工作人员,举办了3次企业会计准则的内部研修活动。研修工作采取起草者与业内专家互动的方式进行,既使有关方面先行一步,直接、深刻了解了应用指南,又使指南起草者充分吸纳研修者在研修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还提高了培训者的说明能力,完善了培训方案和方法,一举多得,效果良好。

  (五)统编教材,提供引导。为了更有效地指导实务操作,财政部组织有关专家正在起草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材料,旨在对会计准则的制定背景、难点重点、业务举例、账务处理、报表列报等进行全面、系统和深入浅出的诠释,用于教导准则的应用与操作。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是在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基础上,突出实践性、操作性、例证性的综合文本,具有教材的作用,计划于今年10月推出。

  (六)面向企业,直接培训。扎实的培训工作,既是会计人员掌握准则精髓的重要途径,又是准则顺利实施的重要前提。为了提高培训工作质量,中国财政部采取“一竿子插到底”的培训方式,从今年8月初开始,分4期举办8个培训班,计划用两个月的时间,对明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境内外上市公司的会计人员、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财政系统会计管理干部、有关监管部门相关人员和会计理论教学人员约3000人进行面对面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要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对学员进行业务测试。从前两期培训班情况看,教学相长、师生互动、反映热烈、效果良好。

  (七)模拟测试,防患未然。避免新准则实施前后的大起大伏,确保新旧准则顺利衔接、平稳过渡,是准则实施的重中之重。为了准确掌握实施新准则对企业损益、对财税工作的影响,在准则发布前夕,我们组织上市公司以2005年的年报数据为基础进行了模拟运行和数据测算,做到了心中有数,也为完善指南做好了准备;我们还将会同中国证监会,组织上市公司以2006年的年报数据为基础进行第二轮模拟测试,及根据测试情况适时制定提出相关措施,确保准则顺利平稳实施。

  (八)监管联动,形成合力。学习培训是基础,监督检查是关键。中国财政部将在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国资委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通力配合下,加大监管力度,发挥监管合力,督促广大上市公司认真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目前,中国财政部已将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作为今后一个时期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重点之一,并正与证监会、国家税务总局商讨联合执法事宜。我们相信,随着监管工作的及时跟进,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工作必将得到更强保证。

  三、在内控、人才、技术多领域形成确保准则实施的配套措施

  准则实施是全方位、多领域、开放性的系统工程,只有做到政策配套、措施互补,才能取得预期实施效果。为此,中国财政部正大力加强以下配套设施建设:

  (一)强化内控,着力自律。今年7月15日,财政部发起成立召开了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广泛聘请监管部门、大型企业、行业组织、中介机构、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为构建中国企业内部控制标准体系献计献策。我们计划由组织建设开局、课题研究起步、制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指引(暂定名)入手,力争用三至五年的时间,基本建成既融合国际先进经验、又体现中国特色的企业内控标准体系,为贯彻执行新准则、提升中国公司治理水平、加强企业风险防范和内部管理提供内在机制保障。

  (二)培育人才,打造未来。从2005年开始,中国财政部实施了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倾力打造企业界、行政事业单位、注册会计师行业和会计学术界四个类别的领军人才,引起了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入实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严格人才选拔,完善培养机制,努力培育一批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熟悉国际惯例、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高素质、复合型高级会计人才,并通过发挥他们的领头雁和生力军作用,带动整个会计队伍整体素质再上新台阶,为实施新会计准则、为中国会计行业的健康长远发展奠定坚实人才基础。

  (三)革新技术,升级平台。在过去十多年中,中国财政部积极引导、扶持会计电算化工作,促进了中国企业会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明显提高,会计电算化工作逐步普及。随着财会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要求我们在会计电算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会计、财务、营运、管理信息的资源共享,逐步实现会计信息化。当前,我们正根据信息化、网络化环境下财务报告的特点,加快改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研究企业财务报告信息化标准和会计数据接口标准。中国财政部将于年内在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中国XBRL发展指导委员会,以研究指导中国XBRL报告语言的发展。同时,继续加强财政会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监管效率,增强服务功效,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带动会计行业观念的转变与技能的提高。

  (四)铸牢诚信,提升文化。会计行业是诚信行业,加强诚信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在世界各国都是一项具有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任务。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加强会计队伍诚信建设,通过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和惩处违法、打击歪风,推动诚实守信、依法理财成为广大会计人员的自觉行动和崇高风尚;同时,要大力加强文化建设,鼓励跳出会计看会计,鼓励发挥会计在微观经济、宏观经济中的服务效能。我们要力争创造一种创新文化,一种带国际视野的文化,一种从月球看地球纵览全局的文化,用文化的力量更好地推进会计改革与国际趋同事业。

  (五)注重积累,完善法制。会计改革、准则实施离不开会计法制的支持。中国的会计法制,最重要的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决定了会计法制的修订、完善是永恒的话题。我们将加强调查研究和经验积累,适时把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为法律要求。

  四、在教育、考试、宣传多方面扩大准则影响

  会计准则作为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主体,是中国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把会计准则的理念、方法广泛传播到社会方方面面,有利于会计准则的实施,有利于增强会计工作的社会影响。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切实加强以下工作:

  (一)改进会计教育。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会计教育是中国会计改革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会计教育取得了长足发展,会计专业成为最受欢迎的热门专业之一。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会计准则的学习、宣传和实施,把会计准则的核心内容作为各类型、各层次会计教育的重要内容,与此同时,进一步改革注册会计师专门化本科教育,大力发展会计专业硕士(MPAcc)教育和会计人员后续教育,促进中国会计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促进中国会计队伍人才辈出。

  (二)优化人才评价。从1992年开始,中国一直实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通过严格的考试和科学的评价,选拔任用会计人员。目前,中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考试是取得相应资格的前提条件。从明年开始,我们将把新会计准则的内容作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的重要内容,并在后续的考核、评价中引入新准则的知识点,以此引导、促进会计人员自觉更新知识,增长本领。

  (三)广泛宣传推广。会计工作离不开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和支持。让更多的人了解准则、关心准则,让更多的人愿意并且有能力阅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让更多企业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报表,让更多国家或组织愿意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共同开展趋同工作,让企业会计准则及按照其编制的会计信息更深刻地影响更多的人,是我们的愿望和追求。下一阶段,我们将面向企业CEO、面向投资者、面向国内外经济界广泛宣传新会计准则,为准则的实施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五、在开放、互动、互利原则下加强会计国际交流与合作

  过去一年来,中国始终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广博开放的胸襟,坚持推进会计国际趋同,取得了积极进展和重要突破:

  (一)2005年9月,中日韩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在西安签署谅解备忘录,同意中国提出的会计国际趋同四原则。

  (二)2005年11月,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签署联合声明。双方确认了会计国际趋同的原则;认为制定中的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实质性趋同;认为中国结合自身经济环境、富有创新和特色的一些会计处理方法,比如公允价值的适度引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关联方披露以及资产减值的处理等,应该得到理解、认可和赞赏;认为这样做有利于新兴市场经济国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更好地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对提高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认可度和适应力具有积极借鉴意义。

  (三)2005年11月,中国财政部与欧盟内部市场总司签署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及双边合作联合声明。双方对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取得了共识,一致同意加强中国与欧盟之间在会计准则制定、实施和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沟通与合作。在今年5月的中欧财金对话第二次会议上,中欧再次直接沟通会计问题,探讨建立经常性合作机制的可能性。我于今年5月16日会晤了欧盟委员会内部市场委员迈克里维先生,双方一致同意加强中欧会计工作层面的沟通与磋商,并争取在2007年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中欧财金对话第三次会议前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2006年3月,为落实亚欧财长会议“天津倡议”关于加强亚欧财金领域能力建设的建议,中国财政部与欧盟、奥地利财政部一同在上海成功地举办了亚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研讨会。亚欧财长会议各成员国的会计专家们聚集一堂,就会计国际趋同问题展开对话和交流。亚欧财长会议各成员国之间在会计领域的合作与交流的成功启动,有利于推进各国会计准则建设和国际趋同,并为建立具有示范效应的会计多边合作长效机制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2006年3月,中日韩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联合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在上海举行。作为去年西安会议谅解备忘录的后续行动,三国准则制定技术人员成立了联合工作组,其主要任务是就三国在会计准则制定和会计国际趋同过程中所面临的主要技术问题进行合作研究。根据分工,中国负责研究公允价值计量议题,日本负责研究收入确认问题,韩国负责研究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议题。三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工作人员在联合工作组会议上介绍了各自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工作组会议认为:(1)联合工作组定位于为三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提供技术支持,为开好每年一度的三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做好必要的前期准备;(2)联合工作组的研究议题应当是现阶段三国会计准则制定和国际趋同中面临的现实问题,应当紧密服务于三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的需要;(3)联合工作组会议的讨论情况,应向三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报告,以三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名义发表。

  联合工作组的成立表明,中日韩三国会计准则制定和趋同方面的沟通和交流的机制正变得更加务实和富有成效,这将对亚洲国家会计准则的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并有利于维护三国共同的利益。

  (六)2006年5月,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和中国香港会计师公会在香港签署两地会计准则趋同联合声明。双方认为,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中国内地与香港会计准则实现了实质性趋同,这将有助于中国内地和香港两地企业及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

  (七)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及相关机构的活动。2005年10月,我荣幸地当选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同年12月,中国财政部前部长、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刘仲藜先生出任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基金会受托人。此外,我们还选派1名业务骨干前往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担任技术经理,参与公允价值计量、关联方披露准则修改等项目的工作。

  (八)大力推动并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4号——关联方披露》相关修改工作。近日,我们高兴地看到,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7月19日正式宣布将对《国际会计准则第24号——关联方披露》进行修订,并计划于今年底发布征求意见稿,2007年第二季度公布修订后的准则。在去年中国准则制定和国际趋同过程中,我们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多次陈述了中国的情况和理由。中国关联方准则规定,对于仅受国家控制而彼此之间无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国有企业,不应视为关联方,他们之间发生的交易不应作为关联方交易进行披露。我们的建议和呼吁得到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重视和理解。我们相信并期待关联方国际准则的修订将进一步促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之间的趋同。

  我们认识到,趋同成果固然可喜,但国际趋同之路仍很漫长。中国将继续坚持国际趋同四原则,与日、韩同行和国际有识之士一道,深化趋同合作,促进趋同发展。

  女士们,先生们!

  经济全球化发展潮流和中日韩三国经济发展大势,把我们紧密连在一起。继续巩固和发展中日韩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之间的协商联系机制,符合我们的共同利益。让我们携起手来,加强合作,促进发展,共同开创中日韩三国会计事业和经济发展更加美好的明天,为东亚国家在会计国际趋同事业的美好格局,做出我们应有努力和积极贡献。同时,我要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提出一个新的建议,希望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把推进与其趋同国家之间的准则等效作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工作一个重要方面。当然,各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趋同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之间,也应将推进彼此准则间的等效作为我们的重要使命。只有这样,会计准则国际间趋同才能越来越具生命力,越来越具影响力,越来越能取得更大的实质性成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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